【导语】:需要的材料有: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是分支企业的,还需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刻章介绍信、上级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持企业开具的刻章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等。
备案需提交的材料以下所称《刻章介绍信》,须详细写明刻制印章的名称、规格、数量(同一专用章刻制多枚的要以数字区分)、经办人等信息。
(一)企业印章备案
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是分支企业的,还需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刻章介绍信、上级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持企业开具的刻章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刻制法人章,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党组织、共青团组织印章备案
持上一级党组织、团组织开具的公函(详细写明印章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出具的刻章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行政机关、军队和事业单位印章备案
行政机关持政府批文或本部门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文件或有效凭证(军队持上级主管部门刻章介绍信、事业单位持《事业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持单位开具的刻章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
社团组织持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证明、《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民办非企业单位持市民政局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介绍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社会力量办学印章备案
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刻章介绍信(核发办学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工会印章备案
持总工会开具的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制做证件用的钢印及其他专用章,持单位开具的刻章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卫生医疗机构印章备案
持卫生局核发的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开具的刻章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外地驻本地机构、境外企业驻本地办事处印章备案
持外地驻临沂机构管理办公室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派出机构出具的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外地驻本地新闻机构印章备案
持市新闻出版局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刻章派出机构出具的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举办大型活动筹委会印章备案
持归口主管部门(活动主办单位上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归口主管部门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一)村民委员会印章备案
持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乡级人民政府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二)报关专用章备案
持商务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刻章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三)审批专用章备案
持审批权限证明(上级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单位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四)外地单位印章备案
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派出单位出具的刻章介绍信、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市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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