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order>借款人身份证原件。<&order>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办理配偶提取时提供)。<&order>贷款证明。<&order>贷款银行出具的最近一年内还款明细。<&order>非南京中心合作银行发放的个人商业贷款需提供主贷人个人信用报告等。
办理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办理配偶提取时提供);
3、贷款证明(可联网获取贷款信息的无需提供);
4、贷款银行出具的最近一年内还款明细;
5、非南京中心合作银行发放的个人商业贷款需提供主贷人个人信用报告;
6、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7、异地贷款提供购房地户口簿或社保缴纳证明。
办理流程
借款人及配偶携带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间隔需大于等于12个月,提取资金转入职工缴存银行银行卡。存在有效委托逐月还商业贷款协议的或提取前12个月内有逐月还商业贷款记录的以及本年内办理过柜面一次性还贷的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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