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省外异地证所需手续:公民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凭居民身份证旧证受理;异地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凭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居住证、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都可申办异地证。大中专院校学生丢失补领的,也可凭学生证受理。
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河北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省外公民,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或丢失的,由本人凭相关证件可以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
注:初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者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凡本市内的常住户口,离开户口所在地在石家庄区县市居住并已办理暂住登记的省内人员;
2、可在现居住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因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办理材料
办理省外异地证所需手续:公民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凭居民身份证旧证受理;异地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凭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居住证、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都可申办异地证。大中专院校学生丢失补领的,也可凭学生证受理。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注:老弱病残和行动不便人员可申请上门办证,16周岁以下人员办证需由监护人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