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可以。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后,按规定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广州居住登记可以跨区办理吗?
不可以。
受理机构和申报方式: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后,按规定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可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申报,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者通过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
登记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穗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温馨提示:关注 广州本地宝 (ID:bdbguangzhou)公众号,回复 居住证 ,即可获取自助申报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的办理入口,还可查看居住登记办理指南、居住证(含港澳台)办理指南、办理地点、各区来穗局地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