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单位有集体户落户不可以在南京市公安局办理,可以在玄武分局办证服务中心(玄武区红山路196号)、秦淮分局办证服务中心(秦淮区太平巷18号)、鼓楼分局办证服务中心(鼓楼区定淮门大街1号)等受理点办理。
南京单位有集体户落户不可以在南京市公安局办理。
可以办理的地点有:
玄武分局办证服务中心
地址:玄武区红山路196号
秦淮分局办证服务中心
地址:秦淮区太平巷18号
鼓楼分局办证服务中心
地址:鼓楼区定淮门大街1号)
高淳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高淳区淳溪镇康乐路195号
经济区新港派出所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81号
水上分局地址:鼓楼区锦江路66号
等受理点
拓展内容
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表示,《便民通知》中对市、区公安机关受理范围进行了优化,在继续执行现有区级受理范围的同时,扩大了区级公安机关的受理范围,主要是:对于本人在我市就业单位无集体户的,由市局下放至区级公安机关受理;对于本人未在宁就业,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受理点除了市公安局受理点外,又在江北新区和江宁公安分局分别设立了受理点。针对即将到来的毕业季,《便民通知》还提出了方便大学毕业生落户的措施,对于尚未在本市就业、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宁高校大学毕业生,符合《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条件的,就地向高校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或派出所申请,不再需要向市公安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