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户口迁入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落户不能在经济分局办理,可以去永阳派出所(溧水区永阳镇后巷10号)、开发区派出所(江宁区秣陵街道通淮街98号)、铜山派出所(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66号)、顶山派出所(江北新区华府路39号)、泰山新村派出所(江北新区泰冯路58号)等受理点办理。
户口迁入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落户不能在经济分局办理。
受理点有:
永阳派出所(溧水区永阳镇后巷10号)、
开发区派出所(江宁区秣陵街道通淮街98号)、
铜山派出所(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66号)、
顶山派出所(江北新区华府路39号)、
泰山新村派出所(江北新区泰冯路58号)等受理点办理。
拓展内容
1. 对于应届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 已在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开户的非公单位录用的,直接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档案接收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学校据此办理转档手续。
2. 录用单位为非公性质且 未在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开设档案托管户的,需到录用单位注册批准机构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 办理档案托管开户手续,以便接收毕业生档案。
3. 对于未在宁落实工作单位的落户人员,需将档案转入我市的,如户口落在自己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处或各区公安机关集体户的,落户人员需携带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发放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及身份证,到落户所在区的人才服务机构 办理调档手续。
4. 户口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的,由落户人员携带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发放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及身份证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办理调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