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4-83963221;和平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24-83300780;沈河区房产行政管理所咨询电话:024-88576222;铁西区房产行政管理所咨询电话:024-85866991;皇姑区房产行政管理所咨询电话:024-86434148等。
办理地址 | 办理事项 | 咨询电话 | 工作时间 |
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 地址:沈阳市行政审批大厅一楼C2号窗口(原市政府办公大楼) | 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包括沈河区、和平区、大东区、皇姑区、于洪区、浑南新区) | 83963221 | 周一到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
和平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 地址:和平区砂山街98号希望大厦7楼701 现办理地点在各街道办事处 | 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83300780 | 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
沈河区房产行政管理所 地址:沈河区团结路88号房产超市3楼 现办理地点在各街道办事处 | 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88576222 | 周一到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
铁西区房产行政管理所 地址: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铁西政务服务中心B座1208室 住宅登记备案现办理地点在各社区 | 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85866991 |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6:30 |
皇姑区房产行政管理所 地址:皇姑区昆山中路131号 | 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86434148 | 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6:30 |
大东区住房租赁试点办公室 地址:大东区大东路26号 登记备案办理地点: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政务服务中心 | 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88538258 |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5 中午设值班 周六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6:30 |
浑南区住房租赁管理办公室 地址:银卡东路8号浑南政务服务中心1楼 | 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23781796 |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6:30 |
于洪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 地址:于洪区黄海路16甲号8楼6号窗口 | 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25311891 |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6:30 |
沈北新区房屋租赁中心 地址:沈北新区中央路64号 | 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89869176 |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40 下午13:30-17:00 |
苏家屯区住房保障与房改租赁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78号房产大厦13楼 | 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89816694 | 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
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50号 | 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25361821 | 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6:30 |
辽中区房地产管理处租赁科 地址:辽中县建设街45号 | 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27893099 |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
新民市房地产管理处租赁科 地址:新民市新华路8号 | 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87852160 | 周一至周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
康平县房屋租赁管理中心 地址:康平县中心路42号 | 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87330350 |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6:30 |
法库县房产管理处租赁办 地址: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劳动大厦四楼 | 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87116378 |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6:30 |
沈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网上办理操作指南
第一步:开始
方法1:点击首页的“网上备案”,进入网备界面。
方法2:点击“个人中心”中的“我的备案”右上角的“新建”。
第二步:选择合同类型
网签合同,请输入合同编号(在“我的合同”中可以找到);自签合同,请进行房屋核验。
第三步:完善信息
填写网备申请所需信息,并上传电子要件。(注:电子要件包括房产证、双方身份证、合同;网签合同需要上传手写签字页)
第四步:审核通过
收到备案申请审核通过短信后,出租方可在“个人中心”“我的备案”中打印备案证明,承租方无需注册登录,可在首页“一站式服务”“信息查询”中打印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