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宝 > 办事 > 结婚生育 > 离婚 > 泰安居民离婚登记收费标准
泰安居民离婚登记收费标准
2020-04-17 17:02【我要纠错】

【导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泰安居民办理离婚不收取费用。离婚登记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登记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温馨提示★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手机访问 本地宝首页

  • 泰安居民离婚登记办理材料

    <&abs>办理材料:<&order>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order>户口簿;<&order>结婚证;<&order>离婚协议书等。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 泰安居民离婚登记申请条件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