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身份证;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卖方为开发商)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发票;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发票。
珠海因购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
(3) 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提供:①购房合同(卖方为开发商)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②购房发票。
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①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②契税(完税凭证);③购房发票。
注意事项:
1、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购房总价以该住房不动产登记备案的合同成交价为准。
2、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未注明购房年月与购房总价的需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表。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申请使用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直系亲属关系(指父母、子女)间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4、如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配偶、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交关系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