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购房发票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如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珠海市北路8号5楼);斗门管理部(地址: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北路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金额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
珠海因购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
将所需审批材料原件送往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金额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
扩展材料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
(3) 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提供:①购房合同(卖方为开发商)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②购房发票。
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①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②契税(完税凭证);③购房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