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身份证;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土地使用证(珠海市内建房无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部门当年签发的建筑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证。注:如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配偶、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交关系证明原件。
珠海因自建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3)土地使用证(珠海市内建房无需提供土地使用证);
(4)建设规划部门当年签发的建筑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证。
注:如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配偶、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交关系证明原件。
扩展材料
因自建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办理流程:
将所需审批材料原件送往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金额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