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部门当年签发的建筑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证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如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珠海市北路8号5楼);斗门管理部(地址: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北路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金额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
珠海因自建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
将所需审批材料原件送往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金额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
扩展材料
因自建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3)土地使用证(珠海市内建房无需提供土地使用证);
(4)建设规划部门当年签发的建筑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证。
因自建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至18:00,逢周三中午12:00-14:30。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