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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20-07-09 14:34【我要纠错】

【导语】: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在规定的标准以内;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规定的标准以内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我市中心城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在规定的标准以内;

  (二)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

  (三)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规定的标准以内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中心城区务工,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在规定的标准以内,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及其他用途房屋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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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政策及业务咨询电话为(028)12333,包括社保信息查询等业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细地址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4号。

  • 成都保障房申请费用

    成都保障房申请费用:缴纳保证金2000元/户。(低保家庭无需缴纳)

  • 成都保障房申请材料

    家庭户籍: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单身居民:本人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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