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及原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等。
临港片区公租房申请材料
个人(家庭)申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
(2)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及原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
(4)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5)申请人在临港地区无产权住房的承诺书;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6)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费证明原件;
(7)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原件;
(8)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材料复印件;
(9)其他相关材料、未成年人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单位申请的还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单位办事人员介绍信。
(2)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单位缴租银行账号。
(4)单位承诺书(公租房运营公司提供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