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材料: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2、夫妻双方无房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一、非公共租赁住房
办理条件:
1.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2.与上次租房提取间隔满6个月(含)以上;
3.职工申请租房提取前12个月未曾办理过除租房提取外的其他类型提取。
办理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二、公共租赁住房
办理条件:
1.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2.与上次租房提取间隔满6个月(含)以上;
3.职工申请租房提取前12个月未曾办理过除租房提取外的其他类型提取。
办理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房屋租赁合同
3、租金缴纳证明
三、办理流程:(公租房只能窗口办理)
线上办理:
1.点此进入福州公积金个人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登录后提交申报;
2.系统自动受理,如符合办理条件且信息数据齐全准确,系统自动审查通过即可办结。
窗口办理:
1.办理人携带所需材料至银行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申请;
2.银行受理,并对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准确的办理人生成受理单并反馈;
3.审查通过后即可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