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list>建设银行。<&list>农业银行。<&list>中国银行。<&list>工商银行。<&list>兴业银行。<&list>交通银行。<&list>中信银行。<&list>江苏银行。<&list>招商银行。<&list>华夏银行。<&list>紫金农商银行。办理贷款。
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南京):
1.建设银行:鼓楼区中山北路26-1号;
2.农业银行:秦淮区洪武路357号;
3.中国银行:秦淮区中山南路148号;
4.工商银行:秦淮区中山东路404号;
5.兴业银行:玄武区长江路2号;
6.交通银行:鼓楼区中山北路124号;
7.中信银行:南京市中山路348号中信大厦9楼;
8.江苏银行:秦淮区中华路50号;
9.招商银行:秦淮区汉中路1号;
10.华夏银行:鼓楼区湖南路181号;
11.紫金农商银行: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拓展阅读: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