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买房落户,之前的政策是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按现行政策,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现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购房落户条件
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在该区域内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按之前政策在新区购房落户条件如下
1 、黄岛(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买房落户新政
① 在黄岛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申请在购房地落户。
② 购房落户黄岛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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