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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沈北新区租赁备案证明去哪办?
2019-09-02 15:43【我要纠错】

【导语】:沈北新区房屋租赁中心地址:沈北新区中央路64号;联系电话:024-89869176;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40,下午13:30-17:00。

  沈北新区房屋租赁中心

  地址:沈北新区中央路64号

  联系电话:024-8986917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40,下午13:30-17:00

  拓展:《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为了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筹集、准入和退出、租赁补贴、分配、运营以及监督管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辽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沈阳市房产局于2019年6月25日制定并下发了《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为方便申请家庭深入了解本规定,现以问答方式解读如下:

  问: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赁合同期限为几年?

  答:配租后的保障家庭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

  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如何确定?

  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结合实际,参照同地段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的70%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适时调整。

  问:承租家庭如何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答:承租家庭在租赁住房期间每半年交纳一次租金。

  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政府确定的租金标准和《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条款,以“上打租”方式足额按时交纳租金。

  符合条件的有房家庭(拥有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保障面积标准)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政府确定的租金标准上浮15%和《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条款,以“上打租”方式足额按时交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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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咨询电话

    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4-83963221;和平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24-83300780;沈河区房产行政管理所咨询电话:024-88576222;铁西区房产行政管理所咨询电话:024-85866991;皇姑区房

  • 沈阳于洪区租赁备案证明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6:30。于洪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于洪区黄海路16甲号8楼6号窗口。

  • 沈阳于洪区租赁备案证明咨询电话

    024-25311891;地址:于洪区黄海路16甲号8楼6号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6:30。

  • 沈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办理地点

    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地址:沈阳市行政审批大厅一楼C2号窗口;和平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和平区砂山街98号希望大厦7楼701;沈河区房产行政管理所地址:沈河区团结路88号房产超市3楼;铁西区房产行

  • 沈阳于洪区租赁备案证明去哪办?

    于洪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于洪区黄海路16甲号3楼11号窗口。联系电话:024-2531189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6:30。

  • 沈阳和平区租赁备案证明去哪办?

    和平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和平区砂山街98号希望大厦7楼701(现办理地点在各街道办事处)。

  • 沈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申请条件

    房屋租赁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后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可以由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或者当事人书面约定的任何一方,或者书面委托他人、从事房屋租

  • 沈阳和平区租赁备案证明咨询电话

    024-83300780;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

  • 沈阳和平区租赁备案证明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

  • 沈阳大东区租赁备案证明咨询电话

    024-88538258,登记备案办理地点: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政务服务中心。

  • 沈阳大东区租赁备案证明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5中午设值班;周六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30。

  • 沈阳铁西区租赁备案证明咨询电话

    024-8586699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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