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方式:1.市域内生育的,无须申报办理,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与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费用后将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至参保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2.异地生育的,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烟台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支付
办理方式:
1.市域内生育的,无须申报办理,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与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费用后将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至参保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
2.异地生育的,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办理时限:
生育结算次月月底开始按月发放。
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 2.电话查询:市直:663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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