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40%;根据长沙市公积金发布的《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调整为40%。
长沙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全装修住房购房总价指毛坯价和精装修价之和)的20%,二套房首付比例如下:
二套房首付比例:
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40%。
拓展信息:根据长沙市公积金发布的《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调整为40%。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4平米”的规定。
原文链接>>>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