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成都为例:
进入四川省税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后,点击“办税服务”即可使用相关功能。
01.
下面,我们进入正题吧~
1.1 登录
(1) 企业登录(已注册): 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识别号、注册手机号、密码进行登录。
(2) 企业登录(未注册):企业首次登录,不需要输入密码,填入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社会信用代码,输入手机号。点击登录,会跳转到密码设置界面,设置密码成功后,返回已注册登录页面,进行登录。
(3) 自然人登录(已注册):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及密码登录。
(4) 自然人登录(未注册):如果你之前没有注册,在这里登录的话,系统会提示查询不到你的注册信息。所以要先去“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的网站(http://www.sc-n-tax.gov.cn/)进行注册哦~~
1.2 发票代开
在“办税服务”主界面,点击“发票代开”,即可进入功能界面,如果纳税人未登录系统,要求先登录,按照前面我们讲的操作即可。完成登录后,进入“发票代开”界面。
(1)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操作↓↓↓
(2)未审核代开申请单管理操作,主要是查询纳税人已经申请但是税局还未审核的信息。
(3)已审核代开申请单查询操作,主要是查询纳税人已经申请税局已经审核的信息。
1.3 发票领用
在“办税服务”主界面,点击“发票领用”,即可进入功能界面,如果纳税人未登录系统,要求先登录,按照前面我们讲的操作即可。完成登录后,进入“发票领用”界面。
(1) 点击“发票申领”操作,一步一步来看↓↓↓
(2) 点击“发票申领查询”操作,主要是查询已经申请的发票信息。
1.4 办税地图
在“办税服务”主界面,点击“办税地图”,即可进入功能界面。
可以点击具体的办税厅查看详细地图。
1.5 办税指南
在“办税服务”主界面,点击“办税指南”,即可进入功能界面。
1.6 二维码缴税
在“办税服务”主界面,点击“二维码缴税”,即可进入功能界面。
长按此二维码,或者使用手机扫码此二维码,即完成缴税。
1.7 税费计算
在“办税服务”主界面,点击“税费计算”,即可进入功能界面。
可根不同的税种和不同的纳税人进行计算。
1.8 一般纳税人零申报
在“办税服务”主界面,点击“一般纳税人零申报”,即可进入功能界面。
1.9 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
在“办税服务”主界面,点击“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即可进入功能界面。
1.10 办税预约
在“办税服务”主界面,点击“办税预约”,即可进入功能界面,如果纳税人未登录系统,要求先登录。
(1)点击“预约办税”,即可进入功能界面↓↓↓
(2)点击“我的预约”,可以查询纳税人自己的预约记录。
以上,就是我们今天的微信“办税服务”小课堂的全部内容了,你都明白了吗?如果还不清楚,记得找我们哦。
申报纳税问题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是否需要预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问: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能否享受10万元以下增值税免税政策?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合计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其包含销售不动产在内的所有销售额均可享受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人销售住房,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可以相应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举例说明:
例1:按季纳税的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季度仅发生一笔销售不动产行为,销售额为29万元,未超过季度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该纳税人一季度29万元的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例2:按月纳税的B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的收入4万元,提供服务的收入3万元,销售不动产的收入2万元。合计月销售额9(=4+3+2)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该纳税人当月销售货物、服务和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9万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其他个人发生销售不动产如何处理?
答: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实行按次纳税。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照章纳税。
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上月发生的销售在本月发生销售退回,本月实际销售额超10万元,如何确定本月销售额能否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因此,发生销售退回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以本期实际销售额扣减销售退回相应的销售额,确定是否适用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是否有调整?
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栏次没有变动,但部分栏次填写口径有变化。《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12.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剔除不动产转让销售额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申报时应注意什么?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可按照申报系统提示据实填报不动产销售额,系统将自动提示是否超过月销售额(季度销售额)及填报注意事项。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现转让不动产,除了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填报不动产信息以外,还需要填报申报表相关栏次吗?
答:需要填报。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除了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填报不动产信息以外,还应根据政策适用情况据实填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相关栏次,完整申报当期全部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增值税申报表?
答: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情况: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